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杨氏简介 > 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

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杨氏委员会漳州对外交流委员会管理条例

第一章指导思想

本会定名为“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杨氏委员会漳州对外交流委员会”,以《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管理条例》为本会指导思想与行为准则。“凝聚八闽儿女,构建和谐漳台”为主旨,积极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倡导的“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精神,充分发挥闽台的“五缘”优势,开展宗亲联谊活动为载体,以杨氏文化研究为主线,通过“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为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建设,为两岸的和平统一作贡献。

本届委员会以创新精神改变传统的办会理念,坚持以宗亲为基础,以姓氏文化研究为先导,以杨氏精英新秀为骨干,以优秀企业家为主体,组织为一个老中青相结合,制度健全,公开透明,值得信赖的有强大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与生命力的班子。

第一条本会是由漳州市各地从事姓氏文化源流、历史文化研究交流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及热心本项事业的杨氏家族代表自愿结合而成的非营利性学术研究,海内外交流并重的学术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恪守国际贯例,尊重各国法令与风俗习惯,以从事姓氏和其它文化源流研究,开展寻根探源服务,促进海内外学术交流,进而拓展海外联谊,增进乡情、亲情、友情,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为维护民族团结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贡献为宗旨。

第三条本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多作贡献”的原则,积极发展社会团体的职能作用。

第四条本会接受福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福建省委统战部与漳州市各有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漳州市丹霞路文华园杨府大厦(邮编:363000电话:13860895888)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

(一)接受海外、台、港、澳寻根者、研究者委托,承办福建省杨氏文化源流之查访、研究与考证。

(二)广泛收集海内外有关杨氏、文化源流的资料、组织研究、编纂、出版以及杨震、杨时有关各种史志、杨氏志、杨氏谱牒与文物文献资料研究,编写出版历史人物研究丛书、刊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三)举办漳台各种文化寻根旅游和访祖恳亲活动,增进情谊,促进海内外同胞的亲睦团结与文化经贸的交往。

(四)参加海内外各地举办的有关学术研究活动,发表国家法令允许的有关学术论文。

(五)开展与源流研究有关的海内外其它交流活动,与海内外同乡会、宗亲会、同学会等社团加强联系,促进联谊。

(六)共同集资、兴学育人,提高文化素质,敬老尊贤,扶危济困,积极赞助各种社会福利事业。

(七)积极开展源流研究的咨询服务工作和参与《中华杨氏通谱》、《福建省杨氏宗祠志》、《漳州弘农杨氏会刊》等,编辑出版工作。

(八)通过亲缘、地缘、血缘关系,广交朋友、增进友谊、招商引资,为漳州的经济振兴作出贡献。

(九)开发放旅游资源,保护历史文物与名胜古迹,支持帮助有关部门修复文化古迹,创办“杨义中文化研究会”,创建“杨骚纪念馆”等供后人瞻仰,成为民族优良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十)积极组织参与世界杨氏联谊会和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有关举办的研讨、纪念、展览、交流等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及团体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个人会员及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列:

(一)拥护《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章程》和《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杨氏委员会漳州对外交流委员会

管理制度》;

(二)有加入本会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若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员不得超过理事人员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爱党、政治素质好;

(二)为人正派、在本族内有较大威信;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处理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员费;

(二)企业家、热心人士及宗亲贤达人士的捐赠;

(三)本会领导的捐赠;

(四)利息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离职必须与接受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会的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杨氏委员会漳州对外交流委员会

2013年1月1日


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杨氏委员会对外交流漳州委员会财务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财务活动在会长领导下,由财务组归口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财务组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二)按照协会章程,在理事会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协会年度预算方案、收支计划,报秘书处办公会议审议,经会长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在理事会的同意下,接受财税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

第二条本协会经费的管理

(一)协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会计主管密码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主管银行卡,全部资金必须入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三)、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资料,不经理事会同意,财务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四)、本协会换届或更换会长之前,财务人员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三条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一)、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出纳员办理,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四条经费支出的管理

(一)、对协会所有经费支出实行财务审批制度,由财务组审批。具体报销程序为:

1、日常合法开支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验证。;

2、报销手续及审批权限。1)5000元以内由常务副会长签字盖章审批。2)5000元以上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及指定2个副会长共同签字盖章审批。3)因公出差费用按市财政局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二)、为规范会计报销单据填制,对几种单据的填制规定如下:

1、费用报销审批单

除差旅费的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填制费用报销审批单,并将会计原始单据粘贴在后面。

2、差旅费报销单

本单据用於出差外地(含各郊县)发生的各项费用。

3、借款单

借领现金、支票,填制本单据。

第五条日常报销及管理规定

1、报销票据上必须注明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应清楚所经办的事情并对此负责。

2、财务支付款项,对方单位必须出具正式票据,并办理有关付款手续,没有票据不予付款;如特殊情况必须先付款后索票,须由经办人员打借条,并负责将发票收回。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只能开一个基本户,严格控制开设一般帐户,开设帐户必须经理理事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4、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合法,票面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相符,票据上明确标明不能报销的单据严禁入帐。

第五章财产清查管理

1、按照财经制度规定,每半年或一年应服从鉴事会财产鉴查,以保持资产完整,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协会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立卷

1、财务部平时形成的各类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应认真按照会计凭证的填制要求,填写每类会计凭证,月末应按会计档案归档的规章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2、会计档案的归档立卷由财务部负责,按顺序编号,统一归档。

3、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编造清册。

二、保管

1、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要求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

2、每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详见附表)。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根据协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实际情况,归档的会计资料除打印的帐册、报表、凭证外,还必须用软盘(或光盘)将全年数据归档保管。

三、调阅

1、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非会计人员借阅要经财务组同意。

四、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组向理事会提出销毁意见,经会长批准后,由财务组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销毁。

2、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财务人员、协会档案员、财务组有关人员共同监销。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汇报会长。

第六条附则

1、本制度经本协会一届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属协会财务组。

3、公事差旅费按实际情况处理报销。

4、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

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杨氏委员会对外交流漳州委员会筹备会

2013年1月1日

财务组成员

审批

1、会长:杨以能

2、常务副会长:杨跃北

3、副会长:杨裕元

4、组长:杨玉针

5、鉴事:杨明辉、杨国华、杨少华

6、出纳:杨仁盛

7、会计:杨惠玲

8、对公帳号:

户名:漳州市芗城区杨氏建材商行。

帐号:411767519471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桥南支行。

本协会资金赞助与回报

经本筹备理事会研究决定,以自愿的原则,特定如下:

1、会长应赞助人民币30000元以上无封顶。

2、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赞助人民币10000元以上无封顶。

3、常务理事与副秘书长应赞助人民币5000元以上无封顶。

4、理事应赞助人民币3000元以上无封顶。

以上理事会成员每人发证书与会员证各一本。

5、会员应赞助人民币800元(成立大会送礼品)以上无封顶。会员证每人一本。欢迎大家自愿踊跃赞助,为协会工作多做贡献!

6、本协会有会旗一面用于2市3区8县每年一地轮流执管,以增光辉!

7、本协会有鹤旗一面用于三区九县常务理事与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家中父老与本人仙逝时之用,由理事会代表团前往参加丧礼(鹤旗与花圈.)。

8、赞助人民币20000元以上者,同等享受此待遇。

9、经理事会认定者才能享受此待遇。赞助款均用以杨氏公益事业建设。

10、换届后会长为永久名誉会长,常务理事以上为顾问。

11、本组织成员换届后,同等享受此待遇。


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杨氏委员会对外交流漳州委员会

2013年1月1日


Copyright © 2014-2022 漳州杨氏宗亲会|漳台杨氏文化交流网 版权所有
电话:13860895888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丹霞路文华园杨府大厦 备案号:闽ICP备2022002806号
网站地图百度/谷歌) 技术支持:曙光网络[曙光建站]